铜陵市公安局2017-2023年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TSZB2023088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公安局2017-2023年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阳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路西段796号东宸酒店16层
中标(成交)金额:34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 | 铜陵市公安局2017-2023年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服务项目 |
服务范围 | 主要审计内容包括2017-2023年期间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预(决)算编制、执行、调整情况;收入管理情况;支出管理情况;往来款管理情况和审计中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 |
服务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服务时间 | 90日历天 |
服务标准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兵、李勇勤、朱建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3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公安局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大道
联系方式:0562-2682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铜陵市天山大道绿源大市场二期20#楼
联系方式:0562-28281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工
电话:0562-2828170,13965213653